安徽严惩特殊时期发口罩财者

2023/1/1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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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一市民花35万只买到一个口罩;池州一药店口罩涨价20多倍被处罚;淮北一男子利用口罩骗取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9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疫情发生以来,作为防疫紧俏物资的口罩,成了一些违法分子牟取暴利的商机,利用口罩诈骗、销售假冒口罩、口罩涨价等行为,损害了防疫大局。对此,我省执法部门绝不姑息,从严从快顶格惩处。

假口罩日期穿越药店被罚5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关于“假飘安”口罩的案件多发。

3月7日,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大杨镇德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八店,销售假冒“飘安”口罩的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1月30日下午,庐阳区大杨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于年1月22日在庐阳区中铁国际城桂园附近的德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八店药房,购得2包口罩(每包20个口罩、15元/包),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年2月2日,疑似假冒口罩。该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药房已无口罩在售,药房工作人员声称未曾销售假冒口罩。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举报人携带购买的口罩及票据到达现场,执法人员核查发现消费者支付记录与药房收款记录相吻合,经进一步询问,该药房负责人承认了曾向消费者销售此标称“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事实。由于该药店无法提供合法的进货来源,执法人员依据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和证明等材料,认定该药房销售的生产日期为年2月2日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2月2日,合肥新站高新区市监局根据举报,查获余只疑似假冒飘安一次性口罩,经调查,在辖区一仓库又查获10万余只疑似假冒“飘安”口罩。

2月15日,合肥铁路公安处接到线索,庐阳区某药房销售的“飘安”口罩存在质量问题。深挖之下,共查获涉案假口罩30万只,涉案金额10余万元……

花35万买口罩卖家只寄来一个

家住肥东县的刘女士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卖口罩,便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多次向对方支付宝账户转账30余万,不料对方收钱后直接关机。

淮北相山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赵某某先后实施诈骗3起,骗取财物34.18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挥霍。赵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而宿州一市民花35万,对方只寄来一个口罩。

疫情以来,在网上谎称有口罩卖收钱后玩消失的骗局屡屡出现,从全省范围来看,几乎各地市都有市民陷入类似骗局,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法院已审结的案件多达几十起。

口罩价格暴涨多家企业被严罚

另外,记者近日还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接到的关于医疗器械类的两万多件投诉、咨询中,97.84%与口罩相关,这其中更是与口罩涨价有关。

1月26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实,合肥某某大药房销售的3M口罩售价高达30元每只。该局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也接到群众反映,城区有大药房高价售卖口罩,平时6元一包的口罩,有的最高竟卖到元一包,该局对药房已展开调查。

针对口罩涨价的情况,各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应措施。合肥市政府对外发布了相关《措施》称,一次性使用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1元/只。

-说法

特殊时期乱发财

从重处罚有道理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对在特殊时期趁火打劫、诈骗财物犯罪案件会从快从严审判。我省法院审结的涉及口罩刑事案件中,基本都判处被告人实刑,另外,还会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

对此,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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