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再审败诉,农村住房被拆,翻建不一定

2023/9/23 来源:不详

肥东县“民告官”再审又败诉

农村房子被拆,翻建也不一定当然享有补偿权益!

近日合肥肥东有农民周性善与当地肥东县店埠镇政府,上演了一场“民告官”!

周性善的弟弟周性贵多年前去世,留下一个遗孤,由周性善扶养,同时,留下一座房子。

店埠镇政府强拆了周性贵的房子。周性善要求应该把补偿款发放给自己。店埠镇评估以后,拒绝了周性善的要求。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政府告上了法庭。一审认为周性善不是房屋所有人,不予支持,周性善败诉。

不甘心的周性善再次提供了补充证据,两点:

一是,弟弟的遗孤一直是自己在扶养;自己对弟弟的财产有当然继承权;

二是,弟弟原房屋已经不存在,现有房屋是自己翻建的,理应由自己得到补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一,继承权由顺位继承人,且顺位继承人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房屋所有权一般要依附于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当事人在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即便宅基地上的房屋由其出资翻建,也不能当然属于其所有。

据此,法院再次判定周性善败诉。

这场由房屋拆迁补偿款引发的“民告官”至此得到了确认处理。

左桥桥认为,农村住房牵涉各方面情感利益,不仅仅是宅基地法定那么简单。作为农村娃,很明白集体经济的方方面面,在农村,这种一纸诉状判输赢的方式,其实并不适合农村现状,会造成更大的纠纷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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