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审理宣判,最高获刑
2022/4/29 来源:不详李从悠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0606/5433803.html
12月9日,建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件。该案共9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6项罪名,是建平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经审理查明,年4月,被告人冯某将位于建平县红山街道的朱小艳纸壳打包站兑到自己手中,于年9月19日注册为建平县红山冯国军打包站。经营初期,被告人白某入伙打包站,并向冯某提出垄断经营废纸壳收购赚取更高利润的计划。冯某同意并先后雇佣被告人朱光磊等7人,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内,对建平县城内收购废旧纸壳的其他从业人员实施驱逐、威胁恐吓、强迫交易等手段逼迫其退出经营,垄断了建平县内废纸壳收购行业。并形成了以冯某为组织领导者、其他6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冯某的领导指挥下,实施放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务等罪,在建平县废旧纸壳行业垄断获取非法利益达60多万元。
12月9日上午9时,此案在我院进行公开审理。在九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依法得以充分保障。
经合议庭评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建平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冯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了不同数额的财产刑。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的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下一步,建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涉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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