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2023/6/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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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我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公众安全,现就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曹海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龙,党组成员、副院长文斌,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养俊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执行局、法警大队、立案庭、政治部、审管办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卫华、李小龙同志为副主任。

二、及时做好通知、统计和报备工作

各部门负责同志应立即通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及时掌握本部门人员情况。要统计近期前往疫区或接触疫区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节日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疫工作,身体不适的应请示领导,及时调整值班人员。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制定、具体组织调度、通联、值班安排和记录。负责统计、汇总近期前往疫区或接触疫区人员情况,并提应对意见。负责物资装备的采办、保管、发放;负责办公场所内外的清洁、消毒、检验,重点是大楼进出通道、立案大厅、文化室、餐厅、电梯间等人员密集部位和食材验收;根据院领导小组的决定,安排好节后餐饮的调整,封闭非紧迫性公共场所、区域和通道。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区域,设置接待来宾专门场所和值班场所;指导物业公司做好防疫工作。

法警大队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方案应包括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流程和岗位分工;开展公众入口、律师公诉人入口、法官入口、嫌疑人入口的疫情查检和健康登记工作,在大门岗安排专门检疫人员,持红外线测温仪对以上几个入口的来院群众及院区内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本院干警和所有院区内的工作人员均须在门岗接受检疫。检疫中发现有状态异常的,立即与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上报。负责使用检疫设备人员的培训。办公室指导物业公司予以协助。

审管办负责排查节后开庭安排,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并调整开庭安排,必要时延期审理,确保在安全的卫生环境下开展审判。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纪律和规定,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材料报送工作。负责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各业务庭负责同志逐一了解节后开庭情况,对有身体异常和重点疫区的当事人,提前安排好延期开庭。各业务庭室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线上处理审务。立案庭指导汉普公司予以协助。

立案庭、法警大队、执行局、监察室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下,接待案件当事人、信访人、投诉人、查询人、委托人等。要热情宣传和引导上述人员充分了解当前疫情,尽量通过线上渠道实现立案、信访、投诉、查询、委托等。对疫情防控期间无理缠访闹访,严重影响审判机关秩序,或涉嫌故意扩散疫情的,法警大队应及时固定证据,迅速报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政治部、机关党委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效能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持队伍不乱、人心不散,激励斗志,凝聚人心,确保取得疫情防控的完全胜利。

四、建立并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

执行局局长统一负责指挥并协调处置辖区涉执突发事件。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应即时报市中院执行局。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工作,自即日起,按以下要求开展:

(一)不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在夜间外出执行办案,不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确需外出执行办案,尽可能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由办公室提供车辆保障。

(二)跨区域案件需办理事项的,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系统进行,且以必要为前提,并报经局长批准。受托法院因疫情防控原因拒绝受理事项委托的,撤销委托。

(三)实施财产查控措施应当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查控措施涉及疾控企业和人员的,报经院长决定,可以暂缓采取查控措施。

(四)办理接待、联系当事人等执行工作事项,能够通过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的,不约见、接触当事人。确需约见的,应当事先询问身体状况,并在法院指定的场所、满足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五)对于公安机关协控到的被执行人,或者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行踪的,均委托控制地、发现地法院负责处理,慎重釆取拘留措施,送拘时应遵从拘留所的临控要求。拘留所已经明确通知拒绝收拘被执行人的,不再采取拘留措施。

(六)公安机关协控被执行人机制暂停。

(七)因防控、抗击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执行事项的,案件办理期限顺延。

五、其他要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做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干警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要及时准确地按上级指示指令行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防疫工作与审执工作、审执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由院领导带班,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处理当天发生的重大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得饮酒和关闭手机。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延至疫情解除之日。各责任部门要分工明确,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将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干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全体工作人员理解、配合、支持防疫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要做好疫情的发现和防控工作,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严守纪律,严格司法,重视舆情。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对涉及疫情的案件保持高度敏感和大局意识,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线上线下的相关舆情保持高度警觉,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各种消极言论和行为。

工作中有重大情况,请及时请示报告。

肥东县人民法院

年1月27日

原标题:《关于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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